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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两个楼盘均出现相同的现象——业主自行封闭自家阳台。对于这一行为,两家物业公司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近日,记者正常采访两家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了解不同做法背后的原因。
住建部门也回应称,目前法律没明确私自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如在购房时和物业签订了相关的管理条款,物业可根据相关条款视实际情况执行。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建议走法律途径。
日前,万科·翡翠天地一业主擅自封闭阳台,物业请来“蜘蛛人”强拆玻璃一事引发关注。
2022年1月份,小区19幢某业主将房屋原设计栏杆拆除,拟封闭阳台。小区物业发现后予以制止。后双方报警,在警方调解下,双方签署承诺书。
业主方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不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拆掉阳台栏杆,等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后,根据表决结果确定封还是不封。
3月18日,该业主擅自对阳台进一步封闭。其间该小区物业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多次督促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但该业主始终未整改。
小区其他业主多次提出当事业主拆除栏杆的封窗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损害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要求物业依据前期合同及规约对该业主违规封窗行为代为恢复原状。在多次和该业主沟通无果后,小区物业请来外墙“蜘蛛人”,将该业主私自封闭的阳台违约部分予以拆除恢复。
翡翠天地物业公司认为,我市多台风,私自封窗导致的破窗、落窗引起的安全事故不少。原交付的栏杆与幕墙一体化设计,为外挂式玻璃栏杆,属于项目外立面,并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风荷载和水平推力,业主私自拆除原设计栏杆进行封窗,无充分的受力计算及物业报备,损坏公有财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私自提前封窗会破坏住宅统一的外立面效果,严重降低小区的品质,不符合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去年10月底,有留香园业主发现,有两户业主签署了物业前期管理规定后,擅自拆除了阳台栏杆,准备封窗。
小区共有7幢,其中第1至4幢靠近机场大道,当初地块出让时,在设计上就曾明确要求封闭阳台,而其他3幢不做要求,因此交付时第5至7幢的阳台为半开放式。
小区物业曾组织这几幢楼的业主就阳台封闭投票,第7幢首次投票时有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但因封闭方案一直未达成一致而没有实施。此后,小区有几户人家私自封了阳台,业主们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有业主把封窗时的阳台实景图发到了业主群中,引发部分业主不满,每天针对“封窗”的聊天记录一度达到上千条。为此,有业主质疑小区物业不作为。于是,该小区物业再度组织部分楼栋就阳台封窗事宜投票。此时,原先不少同意封窗的业主投了反对票。
但此后,跟风封窗的业主也逐渐出现。已经有多户业主开始拆除栏杆,准备封窗。“目前已经有20多户业主将自家阳台拆除栏杆,准备封窗。”绿城物业相关人士说。
绿城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针对部分留香园业主擅自封窗的行为,物业公司已经履行应尽的服务义务和协调责任。首先,派物业人员上门劝阻、制止并及时上报当地社区和行政执法部门;其次,物业公司邀请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第三,向擅自封窗的业主发送律师函,要求他们自行拆除。
“希望相关执法部门或属地社区、街道等基层政府部门能够介入妥善处理。”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业主是否可以自行封闭阳台?物业是否有处置权?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建局。该局房管处负责人说,他们曾跟市规划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会研究过,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私自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居民在购买房屋时和物业签订了相关的管理条款,物业可依据相关条款视真实的情况执行。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建议走法律途径。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轶成律师说,业主擅自将阳台加窗封闭,其性质上属于改变原规划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有权责令业主自行拆除或。
而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规约,双方应恪守履行各自义务。物业公司虽然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在业主违约将阳台加窗封闭时,也可以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规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请将业主自行封闭的部分拆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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