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某社区物业的外立面设计 业主不肯买账
  • 发表日期:2024-07-05 08:22:05 作者: 平开门

      许先生是仙林某新交付小区的业主,刚拿房的他却遇上一件烦心事:由于自家是边户,客厅西侧的一个阳台后期需要做全封闭处理。按照他原本的打算,这个宽约4m的阳台,正好可以用四幅宽90cm左右的玻璃窗封闭。但社区物业告诉许先生,小区早已统一了封闭阳台的设计样式,必须统一做成六扇宽约60cm玻璃窗。许先生觉得,物业统一小区外立面外观是好事,但明明只要四扇玻璃窗就可封闭的阳台,却要多此一举做成六扇,物业制定的这一“规则”,让他很难接受。

      “在近期交付的房源中,约有200家边户,会涉及到封闭阳台的问题。大多数人都认为装四扇窗户比较好,但物业的态度很强硬,必须要装六扇。我们与物业协商沟通过多次。现在很多人家因为这件事,不得不暂停装修”。业主许先生告诉记者。

      在许先生家记者看到,由于是毛坯交付,客厅西侧的阳台只用栏杆做了半封闭,后期业主还需要用玻璃窗将阳台做全封闭处理。记者用皮尺量了一下,阳台净宽约4m,设计成宽约四扇90cm的推拉窗的确较为贴切。装修工地现场,一位设计师表示,这种宽度的阳台如果非要设计成六扇,增加装修成本不说,业主在后期使用上也不如四扇窗户来得方便。此外,六扇窗户由于框架较多,后期也会影响到业主家中的采光。

      记者在当天采访过程中,多位业主都表示,希望自家能采用四扇窗的设计样式。物业在没有与他们沟通的前提下,就擅自做了统一,完全是霸王条款。

      记者当天也参观了周边几个小区,同样是宽约4m的阳台,甚至在层高、户型十分相似的小区,业主家用的也都是4×1m的样式做的封闭阳台。既然如此,为何许先生所在的小区却有着这条“六扇窗”的硬规定呢?

      记者联系了许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客服人员表示,这个规定的确是由他们物业制定,公司经过方方面面的考虑,其实是从安全方面出发。“小区是26层的高层住宅,由于阳台的截面比较宽,做四扇玻璃窗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特别是遇到台风时。所以综合考量,还是采用了六扇窗户做封闭的样式。”

      然而业主认为,物业在制定这一规则前,并没有充分告知业主,更没有与业主进行商量。现在的“六扇窗”设计也缺乏人性化的考量。

      “我们与物业有过几次交涉,但他们态度非常强硬,我就不明白,这是我自己的家,物业统一外立面这么大的事情,为啥不和我们说一声,哪怕征求下我们的意见也行啊。”业主孙小姐表示。

      收房之前,物业就已经设计好了外立面统一方案,那么这样设计的依据是什么?为此,记者咨询了多家物业公司。得到的答案是,绝大部分小区在交付之前,就已统一了外立面的设计的具体方案,业主通常不会参与到方案的制定环节中。

      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彩霞和记者说,涉及到统一楼幢改造部分外立面的事宜,往往在房屋开发环节就已落实。物业通常会从安全、美观、协调等方面出发,给出设计的具体方案。“很多小区在交付后,包括阳台、设备阳台等在内的不少外部空间要通过后期改造才可使用。所以房子还未建起时,开发商就会与物业制定统一的标准样式。但这一环节由于没实物参照,只可以通过技术角度分析和经验来考量,且由于业主还未入住,也很难听取到他们的意见。”

      雅居乐花园物业负责人李三军表示,由于是设计在先,所以经常会发生业主对外立面的制定样式不满意的情况。我们一般也会在交付后征询业主的意见。如果绝大部分业主对原方案不认可,我们也会考虑重新修订方案。

      南京市物业办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这个的人说,在商品房(期房)买卖环节中,业主会签订《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就包括了物业对楼幢外立面的统一管理权。也就是说,房子还没盖好,业主就已将“设计权”交给了物业,并应当遵守物业的规定。

      “由于房子还未盖好,开发商和物业在外立面改造设计时,很难听取到业主意见并结合实际。如果交付后,前期设计的确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业主也可以先统一意见,再与物业协商。在保证样式统一、安全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对初始设计的具体方案重新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