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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不为偷,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占小便宜不会被发现,被发现了也不犯法的心里。在这种心里的驱使下,这些人会下意识的侵占他人财物,造成违法犯罪。
近期,南京市栖霞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与某物业有纠纷,想请民警帮忙处理。当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发现,原来是报警人贪小便宜不懂法而造成的一场闹剧。
据物业楼栋管理员顾女士介绍:物业为小区的一位业主订做了两扇客厅玻璃拉门和两扇房间拉门,运送到小区业主家楼下负一层的地下室存放,准备第二天下午联系厂家的工作人员上门给业主安装。第二天下午工作人员到现场要安装时发现玻璃门不见了,顾女士得知后及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发现在上午10时到11时之间,一辆银白色面包车经过,从车上下来两男一女将这四块玻璃抬上车开走了,顾女士又到小区门卫调取了车辆出入记录,记录显示该车辆是给小区内另外一个业主运送装修用到的材料的。物业顾女士通过询问业主联系到搬走玻璃的司机黄某某,黄某某刚开始辩称:以为这几块玻璃是没有人要的垃圾就顺带拉走了,当得知被拉走的玻璃是物业准备要给业主安装的玻璃后,黄某某称玻璃已经卖给了收购站。
物业为了息事宁人,当时没选报警,而是跟黄某某协商赔偿事宜,黄某某刚开始承诺赔偿现金、后又反悔称要自己配玻璃来,过了几天黄某某又改口说:玻璃也不愿意赔了让物业报警。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让黄某某的态度不断变的强硬呢?听到原因后,民警和物业部门都哭笑不得。原来黄某某以为几块玻璃不值钱,自己顺手搬走不算违法。而当物业公司和其协商赔偿时,听说一块玻璃价值就近千元,黄某某觉得物业公司是在讹诈他,于是决定让物业报警,见物业依然没选报警,更加坚定了物业公司是在讹诈的黄某某自己打了报警电话。
得知此情况,民警就打电话询问嫌疑人黄某某的具置,民警假装接黄某某与物业协商为名在中建一局项目部附近将嫌疑人黄某某、李某、孙某三人抓获。经询问黄某某和老公李某加司机三人事发当天给一家业主送装修用到的材料,送完材料后在回去途中发现了放在地下室的那几块玻璃,因为爱占便宜的心理作祟,三人就合计将玻璃偷走卖钱换点零花钱,当民警向三名嫌疑人讲明法律的严肃性后这才想到自己犯了罪,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经警方调查,当天一共被盗8块玻璃,属于双层钢化玻璃,大多数都用在房屋外部装修所用,总共价值近三千元。
警方提醒,从本案中看到,路上遇到一些财物,不要认为无人知道,就自作聪明,须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绝对不能因自己的一时贪心,而顺手牵羊,更不要因自己觉得盗窃的东西不值钱,就觉得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走正途,办正事,才是一个合格公民应该做的。